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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法工委致力推动 法律科技的影视娱乐法场景应用

法律信息化体系的升级推动了法律科技的场景应用创新,使面向政府、商业及个人的全法律服务形成了泛化和全景式的法律服务网络,从而为影视娱乐法从业人员更好满足行业需求,提供高效多样化服务提供了新的工具。

10月31日,由法工委主办,北京中海义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本同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区块链技术在影视版权保护中应用与挑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北京互联网法院、影视文化行业以及技术公司、律师代表的30余人出席了此次研讨会。

研讨会围绕著作权保护这一行业痛点,从侵权形式、存证方式、侵权搜集、证据采信、司法裁定的维权全环节,深入探讨了区块链在电子存证环节的场景应用,并剖析了电子存证环节当前的发展困境及突破途径。

北京互联网法院伊然法官做了“区块链技术存证进路探索与挑战”的主旨发言,他从证据采信和司法裁定的角度,集中探讨了电子存证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三方存证平台的资质、技术可靠性与中立性问题;区块链存证的技术标准、行业规则与司法认定规则的缺位问题;链外信息上链前的保真问题。伊然法官还就区块链存证证据审查规则的进路分析,做了精彩论述。

快手科技法务刘俊清作了“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痛点”的主旨发言,对短视频著作权保护这一特定场景做了深入分析,总结了平台维权的三大痛点:(1)审核痛点,“作者不易分辨、侵权行为不易分辨、账号运营主体与账号实际主体非同一人、海量短视频内容”;(2)作品保护痛点,一是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尚存在争议,二是“站外搬运”、非直接侵权等多种无授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难以判断;(3)平台维权痛点,平台对短视频享有什么样的权利,海量视频被其他平台爬取是否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保护平台权利,目前均没有明确定性。

研讨会承办方代表、权证链创始人徐学义先生针对影视版权“侵权载体多样,线索发现难;侵权取证难,取证成本高;传播隐蔽性,侵权主体确认难”等行业难点,介绍了权证链存证平台所提供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围绕几位嘉宾的主旨发言,影视作品制作与交易机构、技术公司和律师代表对区块链电子存证技术的便捷性、取证成本经济性、取证流程的合规性等问题开展了深入讨论,形成了几点基本共识:

第一,取证手段要实现传统公证和电子存证的有机结合。对于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的基准保障,传统的公证手段更有助于版权方的权益保障;对于日常侵权行为或后续权益的保障,电子存证具有存证及时、取证快捷、易于校验等特点,是一种更高效的维权手段;

第二,鼓励律师更积极主动使用区块链存取证技术。京师律所IP诉讼部主任黄熊律师从可靠性、采信度、费用等方面,深刻剖析了电子存证技术采用率低的原因。中海义信司法鉴定所负责人李长龙从技术角度回答了电子证据清洁性和真实性认定问题,对电子存证的可靠性做了回答。作品制作机构的代表也表示,要从行业角度,推广电子存证技术,保护版权方利益。

第三,构建基于区块链的影视作品综合化维权服务平台。张华先生提出,版权方需要的维权服务是“综合化维权服务商”,版权没有变现的渠道,维权走不到最终;版权方有收益,版权才有价值。法工委副主任陆梦龙博士在总结中也提出,律师首要职能是通过交易架构设计来防控风险,因此面对影视数据全生命周期存证上链的大趋势,行业协会的价值是主导影视区块链的框架搭建,为区块链技术的场景应用赋权,推动“影视公司维权综合服务”落地。律师则应该从“头”参与区块链前期交易架构及结构维护。